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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详情

    环保部发布七行业环评审批原则 涉及水泥制造、 煤炭采选等

    2017-01-04

      中国环境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统一管理尺度,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了水泥制造、煤炭采选、汽车整车制造、 铁路、制药、水利(引调水工程)、航道等7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7个审批原则分别适用于:水泥制造(包括水泥熟料制造以及配套 石灰岩矿山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煤炭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汽车整车制造及电动汽车除电池生产之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标准轨距的Ⅱ级及以上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化学药品(包括医药中间体)、生物生化 制品、有提取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医药制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江河(含人工运河)、湖泊、沿海港区航 道疏浚、整治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不包括航运(电) 枢纽及通航建筑物。

      环境保护部指出,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管理要求如有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按新的规定执行。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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